【新華社杭州2月14日抗癌食物排行電】即將於3月15日正式實施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除特殊商品外,網購商品在到貨之日起7日內無理由退貨。2月13日,工商總局公佈了《網絡交易管理辦法》,消費者的網購“後悔權”將在法律和部門規章層面都獲得支持。但新規實施後,網購哪些商品將能支持退貨?“7天”如何界定?新規對買賣雙方的交易行為會有什麼影響?多名專家和業內人士就此展開探討。
   商品“完好”誰關鍵字廣告說了算?
   專家:標準固態硬碟需在實踐中細化
   根據工商總局最新公佈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六條,網絡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婚禮主持推薦需說明理由,但有四種商品除外: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報紙、期刊。
   化療飲食原則“辦法”規定,除了這四類商品之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對此,不少消費者感到擔憂,儘管劃定了明確不退的幾類商品,但“辦法”中規定的“退貨商品應當完好”如何判定?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認為,“完好”是指商品退回時的包裝能保證商品完好、不會在物流過程中引發二次損壞,畢竟是拆開過的商品,比如冰箱,再包裝回去不可能和原來完全一樣,“不過這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包裝帶有明顯的污損,也可能影響二次銷售。”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研究員張延來說,法規實施的最大的障礙可能會是貨退回去後什麼情況下不影響二次銷售,而如何界定,仍需在實踐中細化。
   “7天”從哪天開始算?
   專家:以收貨時間為準
   除了退貨範圍,“辦法”第十六條對如何退貨退款也作了限定:對於允許退貨的商品,消費者需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
   針對這一規定,不少消費者感到疑惑:“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是以物流系統顯示的簽收日期為準,還是以消費者實際拿到的時間為準?如果是他人代收,又該如何判斷?也有買家擔心,如果貨物的物流延遲,如何判定7天的有效期?
   邱寶昌認為,一般而言,如果遇到快遞“爆倉”商品被堵在路上,並不會影響退貨維權,收到貨的時間是以快遞被簽收為準。
   “不過按照實際情況,代收貨現象很普遍,建議網絡平臺、物流系統對於是否允許代收貨設置提前約定。”邱寶昌認為,要減少收貨期限引發的維權糾紛,涉及電子商務相關的方方面面,例如規範快遞物流業,本人簽收和代收貨應嚴格按約定操作。
   新聞·觀察
   新規整體執行
   效力有待觀察
   “新消法”實施,無疑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有力保護,但效力如何呢?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網規研究中心主任阿拉木斯認為, “從整體的可行性來看,‘7天無理由退貨’的操作難度較大。”還有專家提出,在退貨運費承擔方面,“新消法”規定是消費者承擔,如果運費是來回幾次,如何落實可能仍然存在問題。
   不過多位專家也表示,目前網購環境總體向好,而且新規僅是包退貨,並不涉及多倍賠償,郵費也由買方自理。l另外,目前在退換貨裡邊隱含的利益鏈條還沒產生類似於“職業差評師”那樣的退貨灰色產業鏈的條件。
   據淘寶網方面介紹,今年1月,淘寶將執行已達6年的7天無理由退換貨服務升級為退貨承諾交易約定。而京東商城規定,今年元旦起在京東購物的用戶,均可按“新消法”規定享受相應權益。
   專家認為,法律只是一方面,市場的規範還要靠行業自律以及消費者自身規範誠信,逐漸培養成熟的網購環境,這也需要電商平臺負起責任。(新華)  (原標題:“後悔權”還有問題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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