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5年規劃:嚴查五類腐敗案件5年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省區市主要負責同志seo 每年向中央提交述廉報告來源:新文化報 - 新文化網
  A03版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規劃》在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力度、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加強反腐倡廉法律法規制度建關鍵字廣告設、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提法、新舉措、新部署,目標是經過今後5年不懈努力,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取得人民群眾比較滿意的進展和成效。
  加澎湖民宿大力度 嚴查五類腐敗案件
    1.嚴肅查辦領導幹部貪污賄當鋪賂、權錢交易、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
    2.嚴肅查辦執法、司法人員徇私舞弊、枉法支票貼現裁判、以案謀私的案件;
    3.嚴肅查辦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的案件;4.嚴肅查辦群體性事件、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腐敗案件;5.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懲處力度。
    今年以來,中央紀委對懲治腐敗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十幾名省部級高官相繼落馬。據統計,今年前9個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初步核實處置反映問題線索12.9萬件,同比增長13.5%;立案11.8萬件,同比增長10.1%;結案10.2萬件,同比增長12.6%;處分10.8萬人,同比增長7.6%。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說:“《規劃》提出的目標表明,未來五年,我們黨將堅定不移反對腐敗,在堅持標本兼治的同時,用治標來為治本贏得時間。”
  制約權力 確保權力正確行使
    絕對的權力往往導致腐敗,《規劃》提出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落實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談話和誡勉、詢問和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監督制度,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每年向中央提交述廉報告;
    加強行政監督,強化對政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情況的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加大行政問責力度。
    對權力進行有效制約,權力公開透明是前提。
    “現在有些地方和部門公權力的行使,還存在著‘先做決定,後走程序’現象,導致一些法定程序實際落空。因此,實現真正的監督制約,必須做到程序透明。”《求是》雜誌社研究員黃葦町說。
    為此,《規劃》提出,繼續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深化財政預算決算、部門預算決算、重大建設項目和社會公益事業信息公開,推進電子政務建設,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法制建設 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要從根本上推進反腐敗,應當改革舊的體制機制,用有效的制度約束權力。《規劃》指出,要加強反腐倡廉法律法規制度建設,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規劃》從三個方面提出加強反腐倡廉法制建設,一是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二是完善反腐倡廉黨內法規,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三是健全和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懲治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犯罪、規範國家工作人員從政行為方面的法律規定。
    “反腐要取得好的成效,避免事倍功半,就必須進行頂層設計,綜合協調解決好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問題。”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薑明安說。
    今年以來,《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事關反腐倡廉的黨內法規相繼發佈,《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等已有法規也正在修訂或即將修訂。
    薑明安表示,在推進制度反腐的同時,應當加快反腐敗國家立法的進程,使制度反腐逐步過渡到法治反腐。
  體制改革 檢監察機關集中精力抓反腐
    今年以來,黨的紀檢監察機關邁出體制改革步伐———中央紀委監察部對內設機構進行了調整,將黨風廉政建設室和糾正不正之風室合併為黨風政風監督室,將執法監察室和績效管理監察室合併為執法和效能監督室;新設立2個紀檢監察室,減少了職能交叉,加強了監督和辦案力量。截至10月底,2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也初步完成內設機構調整。
    《規劃》對於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進一步作出新的部署:
    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
    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發現問題、形成震懾;
    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
    廉政研究專家指出,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的目的,就是改變過去紀檢監察機關存在的職責劃分不清、任務過多過雜的情況,把不該牽頭或參與的協調工作交還給主要責任部門,集中精力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新華社記者 趙超 黃小希
  ■評論
    讓官員不願腐不能腐不敢腐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對今後五年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進行了全面而系統的“頂層設計”。一系列新的任務、目標和具體措施,傳遞出黨中央通過制度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也讓公眾對清正廉明的黨風政風充滿期待。
    不正之風是滋生腐敗的溫床,加強黨的作風建設是反腐敗的治本之策。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八項規定到《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從“賀卡禁令”、公務用車新規到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中央相繼出台一項項改進作風的“狠招”,一步步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然而,懲治和預防腐敗非一日之功,制度的建設也不能一蹴而就。首先,要健全和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方面的法律法規,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讓法律制度剛性運行;其次,讓人民監督權力是“關鍵一招”,要讓組織監督與群眾監督、輿論監督有機結合各顯所長,才能有效制約權力、震懾貪腐;再次,要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力度,堅持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不論什麼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必須多打“預防針”、築牢“防火牆”,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才能真正讓官員不願腐、不能腐、不敢腐。
  新華社記者 崔靜 隋笑飛
  (原標題: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省區市主要負責同志 每年向中央提交述廉報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b80ubecq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